为加强石婆店镇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两委”队伍结构,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村级后备干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年轻优秀的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镇共计划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8名。考试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镇党委研究决定核减相应招考计划数。
二、招录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自愿在农村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一定文字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石婆店镇户籍、婚嫁入本镇或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本镇户籍人口或在镇内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口;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积极向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参与赌博、吸毒、邪教等非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不孝敬父母、邻里关系紧张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8.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加分项
招考对象获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按照县(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3分的原则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同一项内容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请在报名期间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每符合一项,相应分值加入笔试成绩,实行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9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镇户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相关招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裕安区石婆店镇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5)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6)是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石婆店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210办公室)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予以通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通过。提交的证件、材料缺漏项,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补充完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材料将予以返还。)
5.报名确认。资格审查无误后,由党建办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常识、写作基础知识以及乡村振兴工作知识等(无统一教材,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笔试总分100分,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
(四)合成总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但未被聘用的,作为村级后备力量统一储备,储备期为本次招考结束后至下一次公开招考前,在村级后备干部出现空缺时,根据需要按照排名依次录用。
考察工作由党建办负责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质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若总成绩相同,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将优先考虑。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后,统筹分配至相关村。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1.岗位管理。镇党委对后备干部统一管理,按分数高低顺序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考核合格,录用为村后备干部。聘用期内,凡违反相关纪律和制度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聘。条件成熟的,可按程序推选进入村“两委”班子。
2.工资待遇。村级后备干部期间发放基本报酬,试用期满录用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薪酬和待遇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公开招录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2.本次招录期间,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以镇党建办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564-2971200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