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县信访事务保障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选调资格条件见《和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县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人员财政供给形式必须和选调单位一致;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4.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测试、考察、确定人员及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5年9月4日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打印《和县信访事务保障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25年9月8日—1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报名表》、本人近期三张1寸免冠照片、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至县信访局(县行政中心西侧信访楼)办公室(二楼)报名。逾期不再补报。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
(三)测试
(四)考察
县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调入人选进行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查阅其工作记录、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确定人员及公示
完成面谈和考察等工作后,召开相关会议,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民政府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和县人社局、和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通畅,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县信访局:0555-5312882、5335209
县人社局:0555-5330112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35013(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和县信访事务保障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和县信访局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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