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培育单位、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秀试点院校。现有岳家湖、七渔河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77亩。学校设6个学院、2个幼儿园,全日制在校生9543人。

学校历史底蕴深厚,前身肇始于1907年的阜阳师范传习所,1950年组建为阜阳师范学校,2015年2月成功实现办学层次升格,并正式更名为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353人,专任教师291人,其中高教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4人、“双师型”教师125人。

为做好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均纳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计划表中的“38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pec.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1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网络报名流程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及附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11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1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13日16:00前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部分紧缺岗位报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缴费成功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7日10: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3日8点后从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12月6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具体如下:

教学科研岗位: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心理学、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综合管理岗位: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等。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报考人员须按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教学科研岗位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岗位代码SZ20251002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教学科研岗位测试形式为说课和答辩。

综合管理岗位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等。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同一考场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如考生各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职责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5.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6.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本次招聘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符合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中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2.拟聘用人员应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均发布在学校官方网站,请考生及时查询。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工作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558-2562556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规定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558-2563559;

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使用(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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