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村级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新丰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标

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招聘1名工作人员到村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纪律、讲规矩,作风正、品行好;

2.45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

3.高中(含)以上学历;

4.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可加班能吃苦,建议男性报名。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3.具有杜村乡新丰村户籍优先,可放宽至杜村乡户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4.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由新丰村统筹招聘进行结构化面试等程序,进行公示和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在“醉美杜村”微信公众号媒体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张两寸近照,到新丰村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联系电话:吴银梅:13856659527,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资格审查

新丰村根据报名表内容对报考人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并对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时间

报名后统一安排进行面试,考试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岗位职数1:1确定考察对象,并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政审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由新丰村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管理

(一)考核管理

招聘工作人员由新丰村党总支管理和使用,按有关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6个月。不胜任工作的,依招聘协议规定予以解聘,测评合格予以留用。

(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在村工作期间,6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2500元,留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其他后备力量待遇执行。

中共青阳县杜村乡新丰村总支委员会

青阳县杜村乡新丰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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