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和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滁州市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名,其中岗位包括消防车驾驶员6名、灭火救援战斗员10名,限男性。工作地点:定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永康路消防救援站、斋朗路专职消防救援站、炉桥专职消防救援站、藕塘专职消防救援站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六)学历: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24周岁;持有B类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且具备2年驾龄以上人员可放宽至32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等事项的;
3. 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处分的,在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处分、被辞退以及非正当原因申请离职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招录过程中隐瞒个人相关真实情况,被单位发现的;
6. 招录过程各环节考核测试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7. 岗前培训期间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出现违法乱纪、品行不端的;
8. 身体条件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1. 线上报名:2026年2月27日至3月8日(上午8:00-11:30,14:30-17:30),通过微信扫码(附件6)加入微信群咨询相关政策,由群管理员组织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材料。
2. 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承诺诚信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户主本人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B2驾驶证、个人征信报告等报名材料。
3. 注意事项: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承诺诚信书》(见附件5)。同时将《报名登记表》《承诺诚信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B2驾驶证》《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扫描汇总成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304067536@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不另行通知。
(三)测试面试
1. 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按照《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1000米跑(必考项)、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5×10折返跑、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轮测试。
2. 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 成绩计取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若最终成绩相同,依据《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优先录用,若优先录用条件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1. 体格检查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地点: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主要包括派员走访和实地考核,重点考察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审核《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测试、面试、体格检查、考察等情况,择优选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定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岗前培训
公示期结束后,组织开展集中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
(一)培训内容: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将开展不少于2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规制度、灭火救援实用理论、队列、基础体能训练(耐力训练、力量训练、速度训练、灵敏训练、柔韧训练等)、应用体能训练(5×40米折返搬运重物、100米负重、60米肩梯等)、技能训练(装备器材训练、应用技术训练、适应性训练和实战化训练等)。
(二)培训考核:分为普考和补考。普考通常在科目或培训结束时进行,若普考不及格,可组织1次补考,补考成绩为该考核项目的最终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六、录用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批准书》。若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在入职培训期间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则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经考核合格后,由单位与个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位薪酬待遇
1.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地方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2. 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享受年假,婚假、护理假等假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为在队期间的食宿、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提供保障,并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设立奖励、入党、技术培训等激励机制。
3.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每月轮休8天),遇有迎检或阶段性重大任务,若未能安排轮休,或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单位适时安排补休。
4.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组成。工资每年定期进行增资调整,年终根据个人工作实绩发放一次性年终奖金。
5. 建立考核退出机制。聘期内用工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委托地方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由定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2. 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若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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