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镜湖区赭山西路24号)是镜湖区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心2018年被评为“芜湖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荣获镜湖区“三八红旗集体”,是皖南医科大学“实习实践教学基地”、皖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联体单位、芜湖市第二医疗集团成员单位。
经上级批准,2026年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
附件.xlsx
二、应聘材料
(一)执业医师岗位
1. 个人简历;
2. 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 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二)康复岗位
1. 个人简历;
2. 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已取得康复治疗士/师资格证者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4. 未取得康复治疗资格证者,需签订《资格证书限期取得承诺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资格证书的,视为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入职后服从单位安排,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及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为PDF文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 573836612@qq.com(邮件主题:姓名+联系方式+岗位)。
2.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7日。
3. 资格审查:
地点:赭山西路24号镜湖区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楼208办公室;
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10日,8:00-11:30,14:00-17:00;
咨询电话:19011375361
五、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基本职业素养(不指定用书)。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但不得低于1:2,则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实操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岗位匹配度及实际操作水平。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3.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50% + 面试成绩 × 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拟录用人员前往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录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中心公示栏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的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所列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薪资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薪资待遇参照本中心同岗位人员待遇执行(具体薪酬区间面试时可进一步咨询)。
镜湖区弋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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