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宣州区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卫健办〔2024〕31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6、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
7、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4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考生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认真核对填写后提交。
统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逾期不再补报。(同时不得提前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地点:门诊四楼党员活动室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本人签署后的《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
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二张。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研究,开考比例可以降低到2:1进行开考。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在医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为报考人员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满分为100分。
(1)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领取地点:门诊四楼党员活动室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医院按规定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对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决定。
本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宣州区卫健委、市四院纪检部门全程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长桥村境内(318国道线寒亭方向)9路公交可到。
报名咨询电话: 0563-2293760(市四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14432(区卫健委人事科);0563-2293864(市四院纪检部门);
上述联系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8:00—11:20 13:30—16:20)。
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3月31日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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