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二、招聘计划
中共亳州市委党校(亳州市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教师(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心理学<0402>)(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现役军人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符合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要求的成果基础,具备良好的教研发展潜力;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研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6日上午8:00至4月20日下午5: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并提交《中共亳州市委党校(亳州市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相一致,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
同时提交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5项以内(2021年以来的,一般为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学术性获奖、课题立项结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奖励等提供证书和佐证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站博士后报考,须提供所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
网上提交报名材料,邮箱:bzdxbgs@126.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徐老师:0558-5696016,1525675959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初试环节(专业能力和研究成果审核)。
(三)初试(专业能力和研究成果审核)
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代表作进行政治把关、专业能力和研究成果审核。其中政治把关主要看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理论观点、意识形态导向是否正确,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业能力和研究成果审核主要看学术水平、研究深度、成果质量和专业契合度。
初试设定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的名单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录用计划数。
(四)面试
1.组织方式
采取试讲的形式,总分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前半天将试讲课题告知考生。面试顺序于试讲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试讲时长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与架构、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2.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计分方法
安排7名考官参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公布,并在校(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
1.体检工作
体检由校(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
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六)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察工作结束后,校(院)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结合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院)等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报批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人社部门的全程指导下开展,接受市纪委监委及纪检监察组与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58-5123212、5696077。
附件:1.中共亳州市委党校(亳州市行政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