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岗位要求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4月22日至2008年5月7日);【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的年龄规定文件(链接附在文末阅读原文)】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和其他有专业特长的优先录用;持有驾驶B证以上且驾驶技术过硬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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