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简称“合肥创新院”)成立于2014年6月,由合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作共建。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合肥创新院坚持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努力构建“技术孵化、技术转化、企业孵化、创业投资”四位一体的创新机制,建立起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本链、服务链五大要素紧密融合的“科创+产业”生态体系。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部副部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满足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6.具备拟任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须满足岗位表中的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且登记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中的要求一致。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表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任职要求中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导致工作时间中断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录取时不能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参加非法或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或有过财务违法违规记录的;
10.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11.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国有企业招聘回避制度规定的情形,即:凡与招聘企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业本级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管理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通过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合肥人力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
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5日9:00至2026年5月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进行报名,在线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有效的电话等通信方式,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应聘者需同步投递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2)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4)工作经验要求需提交:工作岗位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能证明工作年限及工作岗位),以及同时期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5)有证书、证明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相关证书、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5月7日16:00前修改或补充上传材料,逾期则不可修改或提交,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相关通知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考一科。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且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含60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入围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1.合成方式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确定,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综合面试得分高者优先;若综合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依据考生个人工作经验、学历层级、获得资格证书及职称、个人考察结果等综合研究确定。)
2.计算公式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入围体检、考察应聘人员名单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通过后进入考察环节。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若出现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递补累计不超过2次。如出现考试合成成绩相同,则按前款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合肥市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exam.hfhrs.com)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参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由招聘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于规定时间内与所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未按时报到或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试用期自愿离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合肥创新院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按照所聘单位同岗位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接受合肥创新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因招聘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正常,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或未按照要求参加相关环节的情况,视为自动弃权。
(四)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合肥创新院有权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变化、应聘人员报名、线上测试、笔试、面试等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咨询、监督电话
1.考务咨询电话:0551-62691221
2.监督电话:0551-65695317
上述考务咨询和监督电话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拨打。
附件: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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