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管理人员岗位招聘4名,实验人员岗位招聘1名,均为合同制聘用。岗位招聘计划见表1。

表1 岗位信息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人数 性别 学科专业 岗位要求
管理人员Ⅰ 1001 1 计算机类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属于计算机类(代码:0809)。
3.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代码:0812)、软件工程(代码:0835)、网络空间安全(代码:0839)或电子信息(代码:0854)中的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等方向。
管理人员Ⅱ 1002 1
管理人员Ⅲ 1003 1 不限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管理人员Ⅳ 1004 1
实验人员 1005 1 不限 机械工程、机械、控制学科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应聘报名。

1.应聘人员通过网络形式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系统(http://zp.ehall.ahpu.edu.cn)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规定上传下列(四)中要求的材料(所有材料须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

2.应聘人员与安徽工程大学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3.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6年5月12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公布。

(三)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线上缴费(标准45元/人)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考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待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应聘者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现场验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大学本(专)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报考管理岗位Ⅰ,Ⅱ和实验人员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的证明;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书面承诺。

6.考生诚信承诺书。

凡是出现材料不齐、提供虚假材料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六、专业测试

管理人员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满分100分。

实验人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教学目的的实现、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及教学效果等,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提前指定,试讲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专业测试顺序现场抽取。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75分者,不得录用。

七、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核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人员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及递补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学校审定后予以聘用。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入职。

十一、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如实提供资料,遵守各项招聘规定,如有违反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在考核过程和录用之后一经查实应聘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成绩、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请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后续通知会在网上发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3-2871214,监督举报电话:0553-2871201,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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