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安徽大学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6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下表: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职辅导员(男) | 6000208 | 8名 | 男 | 不超过38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详见通知下文 | 限男性,需入住
男生宿舍 |
| 专职辅导员(女) | 6000209 | 8名 | 女 | 限女性,需入住
女生宿舍 |
三、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专职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五)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具有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或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经历,主要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历届毕业生须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4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应届身份认定参考《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照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七)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平台(http://101.76.160.113/)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进入招聘系统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填写真实姓名,并以手机号或邮箱号注册应聘账号。
(2)应聘岗位。注册账号成功后,在“招聘岗位”栏目选择相应的辅导员岗位,并点击“我要应聘”,系统将出现“投递岗位成功”提示。
(3)完善信息。应聘者返回招聘系统首页,进入个人账号页面,按要求填写“基本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有多条记录的,逐项填写。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预备党员证明),证明应是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证明落款时间应在2026年;
④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应届生)或工作经历证明(历届生)。工作经历证明须由学校或人事部门出具,其他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
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可于现场资格复审时再提供)。
③④⑤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招聘系统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者不予初审。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简历材料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通过系统中的“应聘进程查询”了解应聘最新进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辅导员岗位综合测试,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务、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3:1比例分岗位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整理好个人证明材料现场提交至审核组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的,取消其参加心理测试、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拒绝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每位应聘者时长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岗位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5.成绩计算及录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最终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面试专家现场决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审议
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由学校统一分配至二级单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入住学生宿舍,接受学生处和学院双重管理。
五、有关事项
(—)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学校成立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组成的202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纪委办公室)。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组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人事处联系人: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227;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008。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共党员证明
安徽大学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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