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就引进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引进岗位名称、人数、条件等详见《青阳县2024年“政企双聘、政录企用”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五)符合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已在青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青阳先锋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9:00-4月3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三)资格初审。县委人才办联合县人社局等单位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审查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5月6日17:00前登录池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以在5月7日17:00前修改完善个人填报信息。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先比选(综合考生岗位匹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再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青阳县委党校参加资格复审(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加盖学院公章)。若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方式和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引进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加试方式和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综合考虑考生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青阳先锋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7月31日前如有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的,可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青阳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享受相关待遇(2024年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待7月31日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人才引进后,定向派驻到我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工作2年,派驻企业工作期间,企业可根据工作业绩给予一定奖励。

五、政策待遇

人才引进后,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为青阳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期满任职。引进人才派驻企业工作期满后,如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将安排到青阳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硕士研究生聘任8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博士研究生聘任7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优先安排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自愿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可按规定享受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相关人才政策,仍保留进入事业单位的通道,3年内愿意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规定申请。

引进人才原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有职级职称的,可保留相关待遇;引进人才申报职称按照同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政策规定执行,或在企业服务期间取得职称的,回事业单位工作后首次聘任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最高为期3年。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申请租房补贴,最高为期3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购房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停止享受租房补贴。

(四)家属就业。引进人才配偶需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等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五)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优先推荐在就业所在地优质公立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

(六)跟踪培养。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县级及以上人才评选。对因工作需要,且符合国家、省有关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择优调任为公务员。

引进人才通过调任、招录、招聘等方式转变身份后,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六、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中共青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566-5023414;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中共青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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