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度安徽科技工程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信息参见《安徽科技工程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请对照我校2026年度招聘计划,向所在用人单位(简历投递邮箱见附件)以附件形式投递应聘简历。报名时间自本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等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者,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拥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专业测试等后续考察工作,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笔试、试讲、科研水平和实践技能测试。笔试内容包括拟开展的教学、科研、学科及团队建设工作思路、受聘后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总体考虑等;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态度、语言表达与思维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以及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科研水平和实践技能主要考察科研潜力和实验教学能力。每项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七、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试讲、科研水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的,最终成绩分别按2:4:4比例加权后确定总得分;按照笔试、试讲、科研水平、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的,最终成绩分别按2:3:3:2比例加权后确定总得分。

同时设定最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试讲、科研水平和实践技能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心理健康测评

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不对外公布。

九、体检和综合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人才引进待遇

详见学校2026年人才引进办法。

十三、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安徽科技工程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子女、亲友及其他需要回避的,考官及面试组相关成员必须回避。

(三)应聘者须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安徽科技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2728

监督电话:0550-6732800

联 系 人:史老师  刘老师

E-mail: rsc@ahst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ahstu.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doc

                   安徽科技工程大学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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