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招聘14名,其中博士专职辅导员2名、硕士专职辅导员12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见表1。
表1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拟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备注 |
| 专职辅导员Ⅰ | 6000413 | 1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不限 | 1.中共(预备)党员 2.科研业绩成果须满足学校2026年度博士师资引进的相关要求 3.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下文 |
| 专职辅导员Ⅱ | 6000414 | 1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1.中共(预备)党员 2.科研业绩成果须满足学校2026年度博士师资引进的相关要求 3.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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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辅导员Ⅲ | 6000415 | 6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1.中共(预备)党员 2.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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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辅导员Ⅳ | 6000416 | 6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1.中共(预备)党员 2.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下文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应届生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必须具备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安徽省2026年度选调生招录公告》对学生干部的要求,包括: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校社团负责人等);历届生除具有上述应届生规定的经历外,还须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6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应届生”身份认定参照《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第4条规定执行,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照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1日后出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
(1)博士专职辅导员
通过邮箱报名。应聘者填写《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博士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第(3)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姓名+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博士专职辅导员报名材料”发送到ahgcdxzp@ahpu.edu.cn即可。
(2)硕士专职辅导员
应聘者登录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zp.ehall.ahpu.edu.cn)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规定上传第(3)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姓名+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③-⑦模版详见附件)
①身份证。
②大学本(专)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④党籍证明。
⑤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⑥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历届生提供)。
⑦考生诚信承诺书。
2.应聘人员与安徽工程大学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三)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缴费(标准45元/人)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考试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携带上述(一)中要求的证明材料现场验证。
具体缴费方式、资格复审及考核事宜待资格初审结束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公布。
五、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面试考察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考官组成。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核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如实提供资料,遵守各项招聘规定,如有违反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在考核过程和录用之后一经查实应聘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成绩、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3-2871214,监督举报电话:0553-2871201、0553-287151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2026年博士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指导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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