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合肥市儿童福利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及要求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和明显不良嗜好;
4、热爱儿童福利事业,自愿从事岗位相关工作,具有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5、身心健康,口齿清楚,吃苦耐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的岗位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中“年龄”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它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于网络报名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除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外,还须以附件方式上传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见岗位条件和要求。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及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综合考察不合格的,一经查实确认,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可于个人提交成功24小时至2024年4月20日12: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核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并于2024年4月21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4、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另行通知,完成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且成功缴费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计算机基础、公文处理等常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须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6)自出生日期起不中断,截止时间在规定日期后的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1份;
(7)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14天内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8)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1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满足规定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
4、若报考者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报考者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报考者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如报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面试通知书登载信息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并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若初选人员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取舍;若再相同,则按获得的资格证书及称号、个人工作经验等信息进行比选及考察确定取舍(下同)。
3、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的30天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医院无法出具最终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及能力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到岗;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先到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八)管理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合肥市儿童福利院从事岗位相关工作,由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递补有效期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的180天内。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合格后,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试费用:笔试45元/科,面试80元/人。(因开考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考试费用不做退回)。
(二)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通知。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信息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29910
报名平台故障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政策咨询、平台故障电话于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期间使用。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