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社区)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后备干部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村级后备干部30名、社区工作者13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村级后备干部5名、面向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3名。具体岗位情况见《潘集区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招聘范围:户籍在潘集区或潘集区常住居民(常住居民指居住在潘集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5.从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须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满一年以上(截止时间至2024年4月);
6.能够安心在村(社区)开展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办事公道,事业心、责任感强,自愿扎实为群众服务;
7.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8.在报考岗位招考的前提下,服从全区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3.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8.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人员;
9.不能全脱产参与村(社区)工作,难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10.存在不能或不宜作为村(社区)干部情形的;
11.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1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13.现役军人;
14.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15.一经上岗即构成回避情形的人员;
1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潘集先锋网和潘集发布、潘集先锋微信公众号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可携带学历证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潘集区常住居民有关证明材料、《潘集区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2寸蓝底电子照(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到区委组织部311室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常住居民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登记有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不动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不动产证明的,需提供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3.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自我确认。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数。被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3日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审查无误后,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即可准备参加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基本业务素质,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通过潘集先锋网和潘集发布、潘集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四)资格复审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组织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潘集区常住居民有关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专职网格员任职满1年的证明材料,须经区委政法委加盖公章;
6.退役军人身份有效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体检)。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委托乡镇(街道)负责实施(对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同时,区委组织部将联合纪委监委、政法、统战、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民政、信访等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联合审查。对考察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潘集先锋网和潘集发布、潘集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使用
(一)做好岗位安排
村“两委”后备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按有关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社区工作者作为社区“两委”干部预备人选,由乡镇(街道)依规补选进入社区“两委”班子。
(二)落实报酬待遇
村级后备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分别参照村(社区)“两委”成员副职标准确定报酬,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三)强化备用结合
村级后备干部在聘用期间,由乡镇党委负责培养、管理和考核。村“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符合资格条件的区级统一招聘的村级后备干部中依法选拔使用;在不超职数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突出的村级党员后备干部,届中可通过程序任命为村党组织负责人。
咨询电话:0554-4979919 0554—4984406
附件:1.《潘集区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中共潘集区委组织部 潘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潘集区民政局 潘集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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