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坐落于南京都市圈和合肥都市圈“双圈”交汇城市——滁州市。学校是省属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安徽省应用特色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均坐落在国家5A级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内。学校以“工管为主、多科协调、应用本位、信息见长”为特色,拥有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地理学获批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省高峰学科,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入选安徽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人工智能应用入选安徽省特色培育学科。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9门课程获批国家一流课程。建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21个,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36项,科技到账经费连续两年突破9000万元,发明专利连续八年入选安徽省百强榜。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校正以“更名大学”和“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总牵引,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质量特色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诚邀海内外英才共襄发展!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年薪制青年博士20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待遇

聘期内,学校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年薪待遇,其中聘期年薪的80%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剩余的20%为聘期任务奖励,在四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期考核等次发放。为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人员办理社保和缴纳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七级副教授所聘岗位的同类人员政策规定确定和缴纳,其中属个人缴纳部分从每月的薪酬中代扣,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另行支付。按相关规定提供科研启动费。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具备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及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达到《滁州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方案》规定的A、B类青年博士类别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

2.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招聘邮箱。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年薪制+博士专业+应聘学院。自荐材料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投递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学院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包括年龄、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组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校院两级纪委须参与监督。考核形成的所有材料须整理完善后归档备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文件精神,对考察对象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查询未通过者,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和学校会议审定等程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实行聘期制管理,首聘期4年,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系列。

六、聘期管理

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须完成规定的聘期任务,具体内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二级学院负责被聘年薪制博士的日常管理、联系和服务等工作。

七、相关说明

1.拟聘人员人事档案调到我校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报到时需携带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

2.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0868

滁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年薪制青年博士学科专业需求表.docx

 

滁州学院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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