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序号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任职资格 岗位职责
1 某国企幼儿园 配班教师 1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前教育等教育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须具备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熟悉幼儿教育教学大纲;

4.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技能;

6.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1.负责幼儿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设计多样化的教学活动;

2.关注幼儿身心发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幼儿在学习、生活中的问题;

3.组织幼儿开展户外活动、游戏、手工等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4.负责家长沟通工作,定期开展家长会、家访,推进家园共育;

5.参与幼儿园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2 某国企托育中心 配班教师 1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前教育等教育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须具备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验,熟悉幼儿教育教学大纲;

4.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创新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

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技能;

6.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1.负责幼儿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设计多样化的教学活动;

2.关注幼儿身心发展,及时发现并解决幼儿在学习、生活中的问题;

3.组织幼儿开展户外活动、游戏、手工等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4.负责家长沟通工作,定期开展家长会、家访,推进家园共育;

5.参与幼儿园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须满足岗位表中的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岗位表中的工作经历要求,需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以附件方式上传符合要求的工作证明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安排、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其他事项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第三方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youshihr.cn/)发布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第三方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youshihr.cn/),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岗位、工作经历等内容并提交,即完成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招聘平台(http://youshihr.cn/)发布相关通知,请保持关注并留意后续安排。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12:00止。

(三)简历筛选与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本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资格初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三方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youshihr.cn/)打印的报名表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6)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面试安排

1.资格复审通过的将安排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短信、电话或现场通知为准。

(六)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录用前,须进行体检、考察以及提供《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2.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体检组织方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或其他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条件,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优先条件者优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岗位相关规定执行。若聘用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则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参照确定初选人员程序进行递补。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建立考生备选人才库,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均进入备选人才库;如有人员空缺,公司依据相关程序报请研究同意后,从备选人才库中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补充;备选人才库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1年内有效。

(四)联系方式:

政策及报名平台咨询电话:18156024674

上述相关联系方式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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