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公开招聘各系列十个岗位研究生10名(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应届、历届研究生毕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7.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界首市域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在5月6日至5月11日期间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证件
现场报名:界首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6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版)、执业(专业)资格证或执业(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成绩单等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按顺序装订提交报名审核处。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及要求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同岗位面试分数相同的当场另行组织加试,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专业,采用一岗一议方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与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按期体检与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对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进入下一招聘流程。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未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岗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界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待遇实行编外聘用,待遇面议。
八信息公开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896168(界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