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由安庆市人民政府组建成立,国有独资公司,市政府委托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并直接监管,注册资本8288万元。依法从事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交通安全、管制专业设备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现辖有两家全资子公司。

因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现委托安庆市人才发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编号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3.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2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审定、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https://www.aqrcgj.com/home)进行报名(平台页面-招考服务-社会招聘-选定报名岗位-上传资格初审材料)。

2.即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

(3)诚信承诺书(附件3);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

(6)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扫描或拍照上传。所需表格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材料中凡是需本人签字的地方,必须本人手写签字上传,打字视为无效。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按招聘岗位规定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9:00;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14日10:00至6月15日23:59;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报名审核通过者关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4.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5.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公布。

(四)资格复审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按照3∶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准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笔试加分项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原件等材料。

其中: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6.资格复审后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7.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1.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2.考试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者优先;若优先条件相同或无优先条件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4.参加面试人数与报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70分为及格线,低于及格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高于及格线者按上条规定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与考察

1.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安排指定医疗机构参加指定项目的岗前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函调无犯罪记录、查看征信报告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研究审定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形成招聘工作建议,提交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研究审定。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岗位所在公司录用。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与录用岗位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福利待遇

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完善的薪酬福利保障体系,员工入职后即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按公司薪酬和考核等制度核定个人薪酬。同时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等待遇,并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丰富的学习培训机会。(薪酬待遇的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视同知悉并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的全部内容,考生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错过本次招聘者,视同自愿放弃。

(二)本次录用人员为企业或其他身份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报名资料恕不退还,仅限用于招聘工作,报名涉及的个人信息资料将按保密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考试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0556-5698866(安庆市人才发展集团);0556-5706881(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使用。

安庆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