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寿县各乡镇初期火灾扑救和火灾防控能力,推进寿县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寿县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寿政办〔2022〕7号)文件内容,开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统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工作内容
乡镇专职消防队队员履行《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和《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寿政办〔2022〕7号)所列岗位职责,服从公安派出所直接管理,服从属地政府整体工作安排,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119指挥中心24小时指挥调度,接受寿县消防救援大队业务指导。
四、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2名,其中战斗员岗位31名,驾驶员岗位1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并愿为之长期奋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部队退伍或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消防车辆驾驶员
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备B2级及以上驾驶证,熟悉道路,熟悉车辆维护保养,从事驾驶工作2年以上且未发生酒驾或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8)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1日止。
(二)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寿县西门外工业园区金峰财富大院北门内50米,报名电话:1370564265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七、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发现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电话通知)。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八、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轮测试。体能测试每项均达标的,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体能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1000米徒手跑的单项成绩进行排名。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办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因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部分乡镇同一岗位存在空缺,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调剂。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寿县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一、人员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与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工资。
十二、工作待遇和工资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保障标准及工资薪酬
乡镇专职消防员待遇比照辅警待遇执行,其他岗位补贴参照文件要求执行。
鼓励将乡镇专职消防员纳入基层工会,在评优评先、表扬激励、入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依法依规提高福利待遇,提升归属感、认同感,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减少人员流失,保障队伍稳定可靠。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1、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不满一年离职的,在离职前扣除相应的服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超过一年提出离职的不扣除服装费及其他费用;
2、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自行离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下月办理离职手续,并上交所发放的物品、被装;
3、本《公告》由寿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4、联系监督电话:
13705642658 (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54—4022629(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0554—4027192(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1《招聘计划表》
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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