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根据《黄山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黄组办字〔2022〕32号)规定,现就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聘用人员或全县在岗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7名。
二、选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 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6.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 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聘公告于6月7日起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4520851。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度祁门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20分)方式,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21人进入面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为保证比选人员的质量,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人选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等额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已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4520851(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7693(祁门县纪委监委)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祁门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