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博士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一)引进岗位
详见附件1《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引进人才岗位表(第一批)》。
(二)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为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引进人才岗位表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6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登录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下载《合肥幼专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将如实填写后的报名表和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分类后整体打包,以“姓名+岗位+专业”形式重命名打包文件夹并进行压缩,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hyzzrs@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岗位+专业+人才引进报名”形式注明)。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岗位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学校组织人员严格对照报名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
资格复审。学校会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内容包括无生上课、答辩和成果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无生上课40分,成果评价(一般为近5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论著、主持参与的教科研项目、指导学生获奖、教学成果获奖及其他所获荣誉或表彰情况等)40分,答辩20分。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70分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2.体检须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六)公示、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报批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占编聘用
拟引进的博士人才经报批后办理引进手续,占编聘用。
(二)经费补贴
学校根据博士人才的紧缺程度和学术水平给予30万~60万元的购房补贴,10~15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学校特别需要的紧缺型博士人才的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551-62520118、62529306(咨询)
0551-62520121(监督)
传真:0551—62520118
(二)联系邮箱:hyzzrs@163.com
(三)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李老师收,邮编:230013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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