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学期增班后教师缺编问题,根据区委编委《关于确定2024年度金安区教育系统各类教师招聘及调动名额的通知》(金编〔2024〕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通过考试选调若干名幼儿园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幼儿教师10名。

城区幼儿园,因各种原因,除选调10名教师外仍需增加顶岗培训(借用)教师的,在区教育局下达顶岗培训指标内,对新增的顶岗培训(借用)人员,由个人申请,编制所在学校(幼儿园)、中心学校上报后,经区委教育工委同意后,确定顶岗培训人员。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1.报考人员必须是金安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优良。

3.在金安区农村幼儿园工作3年以上(即2021秋学期及以前在金安区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4.凡在金安区教育系统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必须在新的单位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秋学期以来,未跨乡镇及直属学校调动过工作的)方可报考。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本人凭《2024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相一致,并真实无误。

2.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板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00。

4.报名地点:金安区教育局一楼(六安市安丰南路,咨询电话:3261739)。

5.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核发《专业测试通知书》。

6.缴费标准:比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收费标准为80元。

四、选调考试

选调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为: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四项基本技能。比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的通知》(教人〔2001〕36号)精神,拟定10个故事、3个舞蹈、10个简笔画、10首弹唱歌曲(试题见附件)。测试时,每个项目从公布的课题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故事为幼儿故事;舞蹈伴奏音乐(公示版本)由考点提供;简笔画要求在黑板上用粉笔画;弹唱要求用键盘乐器边弹边唱(可以带乐谱),考场提供钢琴、电子琴。时间: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每项时间为5分钟。讲故事、舞蹈、简笔画、弹唱均按满分100分计分,上述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9日上午7:00至7:30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到金安区教师发展中心接受封闭管理并参加专业测试。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五、加分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0.2分,可累计加分;

2)现担任校长(园长)职务的加1分、副校长(副园长)或中层职务的加0.5分(以本公告发布前的任职文件或批复为依据);

3)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坛新星加1分,市级骨干教师加0.8分,区级学科带头人加0.6分,区级骨干教师、区级教坛新星加0.4分。本项加分只计算最高等次;

4)近五年来,受到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被授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江淮好老师”、“皖西好老师”、“金安好老师”、“金安名校长”、“金安名班主任”、“金安名师”等称号,省级及以上(含教育主管部门)加3分,市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2分,区级(含教育主管部门)加1分。本项只计算最高等次中的一次;

5)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以5分计算。

6)加分由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申请,所在中心学校或直属学校初审盖章,报名时交人事股审核,纪工委监督,于选调考试前进行公示。审核或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2024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任教加分申请表(幼儿园教师)》,填写后交所在单位(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初审并加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相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直属学校或中心学校公章。

六、选调录取办法

1.考试成绩(含加分)揭晓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在确定初选人员过程中,遇总分相同时,依次以讲故事、舞蹈、简笔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区教育局公布选调教师的具体幼儿园岗位。区教育局组织拟调人员依据考试成绩排序,按公布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3.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金安教育专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动及转编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

被选调的教师调往新幼儿园后,其在原工作幼儿园受聘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初级职务中的级别自然解除,由调入幼儿园根据本校的聘任考评细则及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是否转评、聘任。

七、监督

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选调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风考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察、调动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本公告由金安区教育局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金安教育专题网(http://www.ja.gov.cn/jajyztwang/index.html)另行公告,请注意查看。

附件1:2024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4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考试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3:2024年金安区选调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专业测试课题.zip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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