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文件要求,南谯区2024年老年学校(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全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共2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不设报名人数比例要求,无人报考岗位自动取消。人员招聘采用初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方式,由滁州市南谯区教体局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4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初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完整的《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3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初试:初试方式、时间以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与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六、聘用
(一)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二)上岗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要求执行。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50-3122057(区教体局信访室)、0550-3010634(区纪委监委)。请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以上电话。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