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来安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集聚高层次人才,提升来安县医疗服务能力,经来安县政府研究同意,2024年来安县县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4年来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来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来安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具体指导引进工作,由来安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来安县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计划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来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

四、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人才引进岗位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一)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办法和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于2024年8月1日起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aian.gov.cn/)及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来安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

(三)报名程序及所需证件

1.报考者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引进形式: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及其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组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

(三)面试程序:考生统一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封闭管理,按专业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考官数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据实保留)。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符合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存在竞争时,需采取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递补参照此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由来安县卫健委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卫健委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有关事宜

2024年来安县县级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0-5628515

监督举报电话:0550-5612330(来安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来安县县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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