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4年怀宁县黄梅戏艺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怀宁县黄梅戏艺术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黄梅戏演员1名。公告及招聘信息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戏曲表演专业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199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怀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4楼423室(高河镇稼先路8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截止后,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
(二)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评分。
面试内容:剧目表演(70分;折子戏、片段,时间不少于7分钟)、命题小品(10分)、视唱练耳(10分)、才艺展示(10分)。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时,加试予以确定。
考察工作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怀宁县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三年。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0556-463711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6-463608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6-4611410
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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