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平公开;
2、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责任明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含研究生) :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3日下午19:00,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古月19909675666
李晗15255915295
2、资格审查和面试
由利辛县锦绣路中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室等信息等候通知或到面试点查看。
3、复核、公示与聘用
面试入围人员由利辛县锦绣路中学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经学校审查后原件及时退回,留存复印件),材料由各报名点核收: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小2寸彩色照片(5张);
5、教师资格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聘6人,分别为:初中英语2人,道法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
六、管理与待遇
1、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没有解除的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待遇
学校根据《利辛县锦绣路中学自聘教师管理方案》核算待遇。
七、其它事项
1、正式聘用的教师可参与当年优质课磨课活动;
2、学校平时对招聘人员在教学设计、备课、上课、说课、微课制作等方面进行培训,为招聘人员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助力;
3、本次招聘为学校自聘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为十个月;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利辛县锦绣路中学。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7HfGqlRqcZLHK7Hryr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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