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中心)于2024年5月17日注册设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已实缴,由合肥离子医学中心有限公司(占比60%)和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占比40%)出资组建。检测中心主要从事高端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相关业务。为加速检测中心建设,加强干部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着力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为检测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  1  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富有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 录取后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8. 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上述岗位招聘须具备以下任职岗位资格条件:

(一)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

(三)6年以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验;

(四)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实验室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五)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能力、领导力、协同力,能够高效组织和管理团队。

三、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能力测评、体检背调、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在合肥产投集团官网、人才集团公众号、合肥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hfsrlzy@163.com(邮件标题请写明:合肥检测中心实验室主任+姓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2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者需同步投递以下材料扫描件:

1. 合肥产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 现实表现材料(附件2);

3. 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4. 职称证书;

5. 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如因未如实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报名资格。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能力测评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经上级公司集体研究后,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

(三)候选人能力测评

采用“候选人个人展示+深入面谈+专家组综合研判”的形式对候选人能力素质进行深入考察,能力测评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考察将采用背景调查的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近1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如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上级公司集体研究后,视情况决定否进行递补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五)研究决定

上级公司根据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在合肥产投集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按照《劳动法》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无法联系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简历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一律予以辞退。

六、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0551-63419830

监督电话:0551-62647118

 

附件:1. 合肥产投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2.现实表现材料.docx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