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执勤力量,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人员,结合全县消防救援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8名,其中岗位包括消防车驾驶员、灭火救援战斗员,限男性。
工作地点:县城、玄武街道、刘府镇、殷涧镇、板桥镇、小岗村。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并经体检、体能测试和岗前培训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标准;
(三)年龄,18-28周岁(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至30周岁),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驾驶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合格证明;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2.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具有电脑网络维修、B2驾驶证、汽车维修、体育文艺专业的;
三、福利待遇
综合年薪: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务补贴、管理考核奖励、高危补贴、加班补助、现场救援补贴、五险一金等组成。
(一)在职务设置方面,对综合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中推荐参加学驾驶,享受与编制内消防员同等待遇。职务不同,工资待遇不同。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商业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食宿和被装,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三)每月8天休息时间,(在不影响消防站执勤的基础上计划安排休息),工作时24小时执勤,准军事化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报考采用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网上报名邮箱924674273@qq.com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
(三)报名地点:凤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凤阳县经开区琴音路南200米)
(四)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面试与考核,考核合格进行岗前录用培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综合考评合格签订正式合同)
(五)联系时间及电话: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0550-6629007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文)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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