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编村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泗县2024年“乡编村用”从全县范围内招聘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1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管理。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工作年限计算截至到2024年9月,其他涉及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均相同),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②男性不超过50周岁(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女性不超过45周岁;

③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④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目录见附件2)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

(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

②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③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不适宜情形

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②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④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⑤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近3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⑦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

⑧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⑨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泗县人民政府大楼901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镇(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经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后上报书面意见。报考人员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书面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泗县“乡编村用”人员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④在村(社区)任职证明材料【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加盖公章】;⑤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名字);⑥“两代表一委员”证明材料、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其他有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查验核实有关证书(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同岗位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应当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于2024年11月1日09:00-17:00到县委组织部(地点:泗县人民政府9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方式

根据不同类型人员招聘方式不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采取“面试+实绩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实行百分制。最终成绩=面试成绩×70%+实绩考核成绩×30%,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最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为确保报考人员基本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 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实绩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重点工作、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荣誉表彰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实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报考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实行百分制。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有关知识和省、市、县情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为确保报考人员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 荣誉加分。报考人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获得荣誉表彰情况额外赋分计入笔试成绩。即:个人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1.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0.5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报考人员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等相关材料,由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于11月4日上午08:00-12:00送至县委组织部复审(地点:泗县人民政府901室),复审合格的计入个人笔试成绩,并公示。

  1.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组织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二)深入考察

县委组织部牵头组建考察组,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考察对象,同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聘用

对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确定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管理考核

“乡编村用”人员聘用为本镇(街道)在编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注重多维度考核,聘用人员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皖人社发〔2024〕1号)规定进行管理,考核不合格,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出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不能满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按照当时社会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办理。

七、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考生及时登录泗县先锋网、泗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7—7022398(县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0557—7099028(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7—7022754(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省级以上表彰项目目录.doc

附件3:泗县“乡编村用”人员报名推荐登记表.doc

中共泗县县委组织部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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