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淮北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共3名,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0月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申请四个层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第一层次:

1、博士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的36所)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在学科评估中评定在A档等次(含A-)或毕业于海外高校名校(世界排名前200)优势专业。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等学科(以博士毕业证书为准),须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或发表EI论文5篇;人文社科发表CSSCI论文2篇。

3、获省部级以上政府类科技成果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第二层次:

1、博士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的6所)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在学科评估中评定在B+档等次或毕业于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或毕业于海外高校名校(世界排名前200)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等学科,须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或发表EI论文4篇;人文社科发表CSSCI论文1篇。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第三层次:

1、博士毕业于国内211工程高校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在学科评估中评定在B档等次或毕业于海外高校名校(世界排名前300)优势专业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机构有正式教学、科研或工作职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等学科(以博士毕业证书为准),须发表SCI三区论文1篇或发表EI论文2篇;人文社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2篇或三类学术期刊5篇及以上。

(四)博士毕业于其他高校(国外高校须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校),同时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岗位要求的,可申请第四层次。

四、相关待遇

根据学校具体岗位需求以及应聘博士人才的个人情况,双方按照协商签订的聘用协议约束管理。双方签订协议后,学校为其提供20-50万的专项资助经费。引进博士在聘期内完成考核任务,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学院博士津贴。引进博士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在校内津贴部分享受副教授(专技七级)同类人员待遇。引进人才聘期任务及权益以双方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将报名资格审查表(excel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转为一个PFD)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申请层次+姓名命名的格式发送至邮箱(rsc1619@126.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00至2024年11月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人员,严格对照报名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以邮件形式(先邮件通知,后电话通知)通知报名者初审结果,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考核工作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科教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等;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学术成果评价两个环节,每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等额开考,但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占60%、学术成果评价占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面试

面试采用无生上课方式进行,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个人特长、表达沟通、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学术成果评价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认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学术成果评价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经学校党委审议,审议通过后的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拟聘人员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119961 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17607院监察审计处。

邮箱:rsc1619@126.com。

学校网站:https://www.hbvtc.net/。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职教园区元培路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邮编:235000。

特此公告。

 

附1:2024年度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计划表

附2:2024年度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资格审查表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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