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上级部门同意,我院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24年度社会化用人公开自主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裕安区中医医院计划公开自主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裕安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公开自主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料(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姓名+岗位代码),发送至邮箱YAQZYYYRSK@126.com进行预报。报名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裕安区中医医院后勤楼四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人事科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裕安区卫健委参与指导与监督。
报名及审核需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裕安区中医医院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硕士学历人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原单位工作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所在科室等)、医院等级证明;
6.执业证书、相关奖励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裕安区中医医院应聘承诺书》一份(附件3);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其他要求:
1.现场签订《裕安区中医医院应聘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日上午8:0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核发《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为确保面试人员素质,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裕安区中医医院官网同步公示。
考试由裕安区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按5:5合成计算。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合成总成绩在裕安区中医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考察
裕安区中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中医医院官网同步公示。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裕安区中医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科室与医务、护理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30日),若不能按时提供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重要提示
(一)有关招聘通知一律以裕安区中医医院官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查询有关考试信息,确保招聘期间手机24小时开通,如因联系不上考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年度招聘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564-3302669;监督电话:0564-3267230。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裕安区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自主招聘岗位计划表;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阅读、填写。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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