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人 1 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表内要求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自愿从事岗位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4、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

5、身体健康,普通话水平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6、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年龄 ”要求“35 周岁及以下 ”为“ 1988 年 11 月 22 日及以后出生 ”, 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验 ”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因 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 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 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 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中 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 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 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 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 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00 至 11 月 26 日 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 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 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考察不满足条件的,一经查实, 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 给予严肃处理。

2 、报考者必须于个人报名后 24 小时至 11 月 27 日 16:00 前可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s://www.exapt.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 11 月 28 日 16:00 前通过人事考 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 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

3、报名截止后,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 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 形所缴考试费用不得退回。

4、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完成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 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涵盖职业能力测试、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时政、计算机

基础知识、公文等内容,满分为 100 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参考资料,并设定最低分数线

60 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 试。

3、笔试结束 10 个工作 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笔试成绩。面试 人选根据职位计划数,在同岗位名者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 1:3 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 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 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 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 证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 份;

(4)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打印的报名表 1 份;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 考的证明原件 1 份;

(6)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7)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 等额有效递补 1 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 满足规定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 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公告为准。资格 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 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 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 分为 100 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 60 分,未达到最 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面试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 5:5 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 1 ∶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 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基层工作经 验年限等信息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下同)。

3、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

140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 ”或“不合格 ”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 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 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的 30 日内无法完成规定的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医院 无法出具最终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及能力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 1 ∶ 1 的比 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 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第三方人事管理中介机构(合肥东方英

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中国(安徽) 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对 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职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拟聘 用公示有异议、主动放弃、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 缺数 1 ∶ 1 的比例,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 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递补有效期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的 180 天内。

4、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工资福利与 正式聘用时待遇相同,比照现行编外用人标准执行。

四、其他

咨询电话:0551-65129910

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政策咨询、平台故障电话于工作日公办期间使用。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9 日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