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朝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红旗里社区、兴光社区、观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

一、岗位职责

1.调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4.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做好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公道正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在68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和相应专业知识

4.具有一定社会事务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丰富的群众沟通能力

5.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电脑办公能力和文字功底

、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人员;

(二)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三)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四、待遇

基本补助加调解案件补贴。

、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1127日至2024123

2.报名地点:朝阳街道综治中心、红旗里社区综治中心、兴光社区综治中心、观澜社区综治中心

3.咨询电话:

朝阳街道综治中心:4950267

红旗里社区综治中心:4010177

兴光社区综治中心:4039010

观澜社区综治中心:4016470

4.报名方式:个人报名或者组织推荐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选聘报名表2张或者选聘推荐表2张以及能够证明具有调解能力和经验的相关资料

6.朝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二)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

(三)笔试及面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示

根据知识能力测试结果、资格考察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任

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年。

、其他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系群众性自治组织,与被聘用方不构成劳动、雇佣、帮工等法律关系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5

附件:1.选聘报名表(个人报名使用)

2.选聘推荐表(组织推荐使用)

 

 

 

朝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41127

禹会区人民调解员选聘推荐表.docx

禹会区人民调解员选聘报名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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