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是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对外投资成立的国有全资公司,致力于公路、水运、市政、水利、轨道交通工程等试验检测、监测、咨询、科研,环境保护监测,工程设计、养护、加固、软件开发和信息系统集成等多项业务,是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集试验检测、科技研发、技术咨询于一体,设施与专业全、服务与质量水平高、影响力与竞争力强的综合性检验检测科研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按需用人、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宣传管理岗、财务管理岗、市场经营岗各1人

详见附件:《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并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条件要求;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者入职后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接受岗位调剂;

8.年龄要求:岗位任职要求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在读期间参加的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9.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安人才网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下方网申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简历投递。

网申链接:

https://ehr.goodjobs.cn/show.php?corpID=87903

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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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历筛选

报名截止后,将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扫描件;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适岗程度等方面内容,结合应聘人员资格证书、学历层次、相关工作经验及面试情况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内容安排。体检在三甲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应有结论性意见,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如无异常,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及能力等,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若出现初选人员放弃、未通过体检或考察而出现人员缺额的情况,按面试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及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对合格者在检测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正式入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后期,继续开展试用期考核相关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可取消岗位录用或重新开展招聘。

六、薪资待遇

安徽交检公司具有完善的薪资福利保障体系,员工入职后试用期满即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公司制度核定薪资标准,同时享受以下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体检、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等。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面试和聘用事项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八、说明事项

1.安徽交检公司根据拟聘用人员工作履历、资格条件等情况,合理调配聘用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即默认服从安徽交检公司的工作安排。

2.安徽交检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

3.请应聘人员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信息错误、漏填、漏报、重复提交均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当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或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考核、体检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录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5.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新安人才网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通知。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信息,均以新安人才网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配合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谨防受骗。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

8.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西宁路16号

报名咨询电话:0551-63718151

上述报名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使用。

 

附件: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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