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中医医院人才队伍现状及事业发展需要,为做好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岗位、所需专业及人数等,详见《宿州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引进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州市中医医院官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州市中医医院官网面向全国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岗位、报名条件及引进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0日9:00至1月20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适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组织考试。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宿州市中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3)。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需提供佐证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个人简历(自荐材料)。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现场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统一扫描后一次性压缩打包发至报名指定邮箱:zyybgs@163.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供信息,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4.网上报名填报的《宿州市中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打印件及个人1寸免冠照片。
5.个人简历(自荐材料)。
申报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个人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应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免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中医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及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引进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个人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中医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签约聘用手续。
高层次人才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来院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享受本院职工薪资福利,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招聘政策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宿州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872195、3872193(宿州市中医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6637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3872191(市中医医院纪委办)。
附件:1.《宿州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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