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是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现可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3-12个月就业见习岗位(具体见报名链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结束后不直接留院任职。
二、见习期:最长12个月(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报名见习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024或2025届毕业生,无就业经历(未缴纳过养老保险,未参加过人社部门安排的就业见习)。
2.身体健康。
3.具体岗位见附表。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2025年8月31日前,填写链接收集表方式或扫附件二维码方式在线报名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Gh0Q3JKU2JoQ3dZ。
五、见习期间补贴与待遇:
1.每月2000元见习补贴(见习期短于3个月的不予发放);
2.见习期为每位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六、就业见习工作是人社部门管理的一项工作,所有事项以人社部门最终审定为准。
附件: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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