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培育单位、安徽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秀试点院校。现有岳家湖、七渔河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77亩。学校设6个学院、2个幼儿园,全日制在校生9543人。
学校历史底蕴深厚,前身肇始于1907年的阜阳师范传习所,1950年组建为阜阳师范学校,2015年2月成功实现办学层次升格,并正式更名为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353人,专任教师291人,其中高教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74人、“双师型”教师125人。
为做好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均纳入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各阶段均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待遇
对于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学校引才政策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岗位补助、人才专项激励等,同时符合市级引才政策的,可申报市级引才生活补助。对于招聘的人才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政策协助解决。
人才引进业绩要求及其它规定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才政策(摘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执行简化程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简历投递。
(一)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3),经本人签字确认并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yyzrsc@126.com)。扫描件请以“姓名+岗位代码”方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采取面试、试讲(说课)或学术水平评审等方式灵活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学术道德等。
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学校不予录用。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成绩相同,所有评委评分总分高者(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6.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为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本次招聘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符合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中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2.应聘者应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根据学校要求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工作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558-2562556
八、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未规定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均发布在学校官方网站,请考生及时查询。
咨询电话:0558-2563559;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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