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合肥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年度第三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70名。其中,战斗员岗位42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1名,接警调度员岗位7名。

具体报名条件,待遇等查看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三)战斗员岗位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10日期间出生),性别限定为男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并持准驾A1、A2、B2驾驶证且具有1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接警调度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性别限定男性。

1、参照政府专职队员工作模式,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参照标准工时制模式,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Word、Excel和PPT等软件的操作,计算机类、通信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心理学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三)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四)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端口,线上填写《合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报名一次,重复报名不予受理,端口如下: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2张,报考驾驶员岗位另须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如有问题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报考单位招录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对象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及时查收短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四)考核面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考核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和单杠引体向上4个项目。

2、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成绩评定。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满分60分)+面试40%(满分40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依托有军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执行。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心理测试

主要是根据一定的测试法则和心理学原理,使用一定的操作程序对被测试者的认知、行为、情感的心理活动予以量化。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七)政治考察

参照征兵政治考察相关要求,组织报名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察表》并进行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八)录用及岗前集训

1、录用规则。全程参加合肥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录用。因集训未报到或集训期间离职等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根据实际需要在集训15天内按候补人员综合成绩进行补录。

2、报到时间。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3、集中培训。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90天。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五、特别提醒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上交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三)合肥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行相关辅导教材或参考资料。报考对象除参加体检需由本人向体检医院缴纳相应项目体检费用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对以“包过包录用”及类似话术作为宣传手段收取费用的,请务必保持清醒、加强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四)公告由合肥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异议的,请以真实姓名反映,监督电话:0551-62255217。

六、招聘政策热点问答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工作满一年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单位组织的1次免费体检及带薪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后的工作时间和地点?

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时间需24小时备勤(工作时间之外备勤补贴综合包含在工资内),每月享受8-10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上岗前需接受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报考单位及工作需要分配至市消防局下属消防救援站工作。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1、设置了队长、副队长、班长等管理岗位,政府专职队员可按照对应标准申请选拔并给予任命;2、表现优秀者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立功受奖等奖励;3、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其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四)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发现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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