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文件要求,南谯区2024年老年学校(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全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共2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不设报名人数比例要求,无人报考岗位自动取消。人员招聘采用初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方式,由滁州市南谯区教体局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4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初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完整的《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3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初试:初试方式、时间以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与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六、聘用

(一)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二)上岗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要求执行。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50-3122057(区教体局信访室)、0550-3010634(区纪委监委)。请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以上电话。

附件:1.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2.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情况一览表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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