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繁昌教育“金名片”,现就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面向社会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19人,分10个岗位(见附件1)。
三、引进组织
本次引进工作由繁昌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牵头组织,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具体实施。
四、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生成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规定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之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定向、委培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定向、委培及独立学院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2月 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为“1984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引进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引进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引进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繁昌区域内在编、在岗教师。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为让考生能进一步了解繁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拟安排考生对繁昌的山水人文、产业发展等情况参观考察,参观的时间为专业测试前一天,具体接待事宜将通过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繁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并由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参观考察意愿。
(一)发布公告
通过繁昌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anchang.gov.cn/)、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繁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2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5.报名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53-7870258。
6.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word版电子稿及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行政公章);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300K);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2024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学生证、学信网教育学籍在线验证证明、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已取得与报名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书面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与报名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与报名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5)提供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名同一岗位的人员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引进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引进计划数。
(三)资格初审
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繁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1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1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繁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相应岗位的中学学科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繁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六)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形式。采用无生上课和考官视情提问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专业测试相关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测试考场。专业测试时,考生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点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备考和测试。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后按顺序到备课室根据命题撰写教学设计,准备时间为1小时。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专业测试室进行专业测试(英语学科要用英语上课)。无生上课15分钟,考官视情提问5分钟。考生个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统计和公布。在成绩统计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因人数较多而分多个专业测试考场的,按照加权的办法得出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即:本学科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本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某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某考生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繁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专业测试最终成绩。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专业测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与繁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由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会同繁昌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无故放弃的,纳入繁昌区人事招聘考试的诚信不良记录。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繁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之前,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等材料的2024年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由目标学校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引进人员待遇按公告规定执行。
(九)自主择校
同一学科两个岗位的拟引进人员,按照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校。
六、年薪待遇
1.试用期薪酬待遇为本科生60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0元/月。
2.签订劳动合同后年收入标准(含五险一金〈包含单位缴纳部分〉等,税后)为本科生不低于20万元、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5万元、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5万元。
3.年收入的30%为绩效考核奖,用于年终绩效考核。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引进人才进行考核管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4.引进人员服务期为6年,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规定安排人才公寓解决住房问题;服务时间达到6年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参照区有关政策享受人才待遇。
5.引进人员按规定享受寒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参加职称评定,按目标学校规定享受餐补、体检、工会福利待遇。按目标学校规定参与教学安排并享受教学成果。
七、工作纪律
本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监督电话:0553-791106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昌区人才发展集团、繁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繁昌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繁昌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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