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平公开;

2、坚持面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责任明确;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含研究生) :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3日下午19:00,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古月19909675666

李晗15255915295

2、资格审查和面试

由利辛县锦绣路中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室等信息等候通知或到面试点查看。

3、复核、公示与聘用

面试入围人员由利辛县锦绣路中学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经学校审查后原件及时退回,留存复印件),材料由各报名点核收: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小2寸彩色照片(5张);

5、教师资格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聘6人,分别为:初中英语2人,道法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

六、管理与待遇

1、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没有解除的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待遇

学校根据《利辛县锦绣路中学自聘教师管理方案》核算待遇。

七、其它事项

1、正式聘用的教师可参与当年优质课磨课活动;

2、学校平时对招聘人员在教学设计、备课、上课、说课、微课制作等方面进行培训,为招聘人员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助力;

3、本次招聘为学校自聘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为十个月;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利辛县锦绣路中学。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7HfGqlRqcZLHK7Hryr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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