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0 名。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执行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 ”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报名人 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 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 的“专业指导目录 ”中 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 类 ”或“一级学科 ”及类似情形的, 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上登记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中的要求一致,香港、澳门大学 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 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 周岁以下 ”为“ 1989 年 2 月 17 日及以后出生 ”,以有效居民 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8 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 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岗位表中的工作经历要求,需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以附件方式上传具体工作经历的

附件证明材料。若入围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 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主 要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 9:00 至 2 月 24 日 16:00.逾期不再补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 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 24 小时至 2 月 25 日 12:00 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 过 资 格 初审 。 通 过 资 格 初审 的 报 名人 员须 于 2 月 25 日 16:00 前 通 过 人 事 考试 网 上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exapt.cn)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 元/科,共计 90 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主动 放弃报名资格。

3.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 3:1 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 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 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 2 月 26 日 10: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 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予退 回。

4. 初 审 通 过 且 缴 费 的 报 考人 员 可 于 2 月 28 日 至 3 月 1 日 从 人 事 考 试 网 上 服务 平 台 (https://www.exapt.cn) 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综合应用能力》,

两科满分均为 100 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成绩按照 5:5 比例合成为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 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总分 50 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科目一和科目二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试卷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 各科答题卡(卷)分别发放。科目一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科目一考试答题卡,科目二考试时间截止后, 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3.笔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3 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 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毕业证及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打印的报名表 1 份;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 1 份;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证明原件 1 份;

7.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 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递补出现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 元/人)并根据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为准。

8.若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 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四)面试

1.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 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现场

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 60 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 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考场实际参加 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登载信息为准。

(五)成绩合成并确定初选人员

考生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 5:5 比例合成确定,最终成绩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最后一 名如有多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学历层次高低 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6)140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 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 ”或“不合格 ”的结论性意见。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 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 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检 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 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 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 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当日,如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按前款处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 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示 3 天。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由高新集团下属子公司办 理录用手续。

(八)聘用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 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执行高新集团下属子公司工资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工作调配,不服从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聘任或劳动关系,须自行和原单位解除上述关系,否则由此而产 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 平台发布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通知。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信息,均以网上报名服务 平台发布为准,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等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辨别,谨防受骗。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 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本次招聘建立考生备选人才库。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均进入备选人才库。如 有人员空缺,公司依据相关程序报请研究同意后,从备选人才库中按照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补充。备选人才库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 6 个月内有效。

(四)笔试费 90 元(45 元/科)、面试费 80 元。

(五)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51-6512991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查询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

附件: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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