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在政教处指导下,负责与班主任、值班老师及领导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汇报学生情况。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五、报名方式
六、考核时间及方式
七、聘用
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录用人员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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