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生态与环境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方案(暂行)》以及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需要,现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信息

生态与环境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我院2022级、2023级和2024级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2.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规守纪,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3.每位研究生同意聘任期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含学院和学校的岗位)。

4.受聘“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有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应解除聘用:

(1)休学或退学;

(2)受到学校处分或法律处罚;

(3)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投入不足,或工作有重大失误并带来不良影响;

(4)课程考核不合格;

(5)本人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

(6)不适宜所聘岗位的其他情况。

三、聘用期限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

四、聘用程序

1.学生报名。2月26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申请材料(附件4-6纸质版,附件7电子版)至清源楼B329研究生办公室。

2.招聘考核。3月3日前,学院组织招聘考核,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安徽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聘任结果统计表》(附件7)报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备案。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3月7日前完成全校“三助一辅”岗位招聘结果公示。

五、津贴标准及发放

1.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800元/月/岗;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600元/月/岗;研究生助教、助管津贴不低于500元/月/岗。

2.发放方式: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每月经考核合格的,发放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津贴不予发放。

六、有关说明

1.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培养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能力,增强研究生对相关知识系统掌握和理解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研究生管理能力锻炼的重要渠道。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受聘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切实发挥“三助一辅”工作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具体申请条件、岗位职责、考核要求见《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生态与环境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方案(暂行)》。

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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