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椿树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村级班子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年轻优秀的村级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
公开招考14名村级后备干部。
三、招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为家乡发展服务,自愿到村工作的。
2.金安区椿树镇户籍(含高等教育升学、参军、购房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椿树镇户籍人员,婚嫁入户口未迁入椿树镇的),或常住椿树镇辖区内且有稳定住所。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辞退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
7.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参加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村干部的其他情形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项
1.中共党员的,笔试成绩加2分。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笔试成绩加2分。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
4.有在村从事过具体工作相关经验3个月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
加分项不实行累计加分。
四、招考流程
此次招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椿树镇人民政府三楼304室。
3.报名材料:
(1)据实填写一式两份《椿树镇2025年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
(4)非椿树镇户籍人员若为常住人员提供现居住村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为高等教育升学、参军、购房原因户籍迁出的原椿树镇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迁出证明(由原所在村委会出具);若为婚嫁入户口未迁入的需提供婚嫁入证明(由婚嫁入所在村委会出具);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8)若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9)若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镇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如实填写《椿树镇2025年后备干部招考报名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所填信息和报名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真实无误。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主要内容:党的理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公文写作、计算机办公操作、区情镇情等。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沟通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按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列为公示对象,在椿树镇、村公示五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如调查后属实,则不予试用。公示后提交镇党委会讨论确定并分配村级后备干部人选。
(六)试用录用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人岗相匹配原则确定试用岗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基本报酬为25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经镇党委考察合格后,纳入椿树镇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由镇党委统筹调配使用,不服从统筹调配使用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后备干部工资待遇包括基本报酬2600元/月和绩效工资900元/月。
五、组织领导
本次选拔工作,由椿树镇公开选聘村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椿树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六、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3.本公告由椿树镇党建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椿树镇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564-2593566
联系人:董圣晔(18226797010)
监督电话:13033010682
金安区椿树镇公开招考村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1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