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3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卫生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专业资格

取得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注:包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

(三)不得应聘情形

1.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2.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处罚未满两年;

3.当前处于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期间;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优先聘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2)年龄在35周岁以下;(3)具备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5月16日(工作日8:30-17: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股(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与彩虹大道交汇处健康大厦3楼)​

3.提交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五河县2025年“乡聘村用”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落款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内);​

4.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委统一审核材料,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考核环节,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核、体检与公示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择优选拔,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3.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岗位选择与聘用

按“本乡镇户籍优先、成绩排名优先”原则选岗,确定人选后,由乡镇卫生院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保障

1.享受与其他在岗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2.可依规参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

3.每年提供至少2次免费技能培训。

五、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52-5051900

监督电话:0552-5021621

公告发布平台:五河县人民政府官网、各乡镇卫生院公示栏

附件: 1.2025年五河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招聘计划表.xlsx

      2.五河县2025年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报名表.docx

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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