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乡村振兴公司)是经泾县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属国有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考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考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四)“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6月10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6月10日(含)后出生;
(五)限泾县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 现役军人;
-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 参加非法组织的;
-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
-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新安人才网等平台发布。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9:00-2025年6月16日17:00截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3、报名网址: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址为:https://www.xinanpta.cn/project/detail?id=271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5年6月18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不通过的,可以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重新填报。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对报名考生筛选。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6、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若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10,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比例低于1:3,则等额入围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的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10,则另行安排笔试。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如无笔试,则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加分项计算。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从业经历长者优先;若从业经历相同,则以中共党员优先。
1、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乡村振兴公司负责,重点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四)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公司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参加体检或者考察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的;
(5)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6)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如某岗位未招聘到合适人员,经公司集体研究决策后,可重新发布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公告。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期。乡村振兴公司建立岗位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对工作人员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聘用期间,有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三)本公告由泾县乡村振兴公司和新安人才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9113102
监督电话:0563-512285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附件1:附件《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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